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市直教育系统“教育领域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宿教函【2017】332号)的有关精神,经教师自主申报,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谷明付等2位同志为市直教育系统“教育领域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谷明付 杨 阳
谷明付 杨 阳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自公示日起3日内向校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4826809。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