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WXZB〔2017〕12号
经市财政局批准,江苏省宿迁卫校(以下简称宿迁卫校)就10KV配电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太阳成集团官网校园内。
1.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7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太阳成集团官网10KV配电房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类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6年12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5月22 日下午17 时30分前至宿迁市宿城区新苑小区南门旁边二楼报名。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5.1.5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1.6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90929。13218909599。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5日15 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卫校25号楼三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宿迁卫校
联系人:苏处长 联系电话:139513982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新苑小区南门旁边二楼。
联系人:顾娟 联系电话:0527-88890929 13218909599
经市财政局批准,江苏省宿迁卫校(以下简称宿迁卫校)就10KV配电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太阳成集团官网校园内。
1.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7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太阳成集团官网10KV配电房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类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6年12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5月22 日下午17 时30分前至宿迁市宿城区新苑小区南门旁边二楼报名。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5.1.5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1.6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90929。13218909599。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5日15 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卫校25号楼三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宿迁卫校
联系人:苏处长 联系电话:139513982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新苑小区南门旁边二楼。
联系人:顾娟 联系电话:0527-88890929 13218909599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