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卫校南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WXZB〔2016〕3号
学校拟对南食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情况
南食堂分四层,一、二层对学生开放,学校只提供现有条件,需要承包单位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进行改造装修,达到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标准,相关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改造装修后的设施归学校所有;其它厨房设备、设施均由承包单位自备,合同期满后,自备的厨房设备、设施由承包单位自行处理。
承包单位自备的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3〕262号)文件要求;具体改造装修及炊、厨具的投入标准不低于学校北食堂(标准另附)。
承包单位经营之前必须办理好食堂的一切相关证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方可经营。学校负责向食堂供水、供电,水电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在校方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以设计的图纸为准)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经营仅限于自制、加工食品,不得经营外购成品食物。保证在校师生三餐。
欢迎投标单位对学校环境及食堂状况进行实地考察。联系人:苏鹏,联系电话:13951398273。
二、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不中标者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校方签定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经营承包期限
3年。
四、招标形式
实行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择优(资质、业绩、资金、现场考察、经营思路、信誉等)中标,现场开标。
五、招标要求
1. 投标主体条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近3年有从事大型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有1000人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人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 投标人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⑵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 近3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到投标单位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仅限宿迁地区),若投标单位在宿迁地区无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此项不得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
⑸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 银行资金证明。
⑺ 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六、招标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至8月1日17:00前。
标书送达时间:2016年8月5日8:30-9:00。
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9:30。
注:报名期间不接受标书投送,投标书需密封,并盖章。
七、报名费
300元。
八、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⑴ 企业概况
⑵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 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⑹ 主要食品价格目录(近1个月)。
⑺ 经营优势和近3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⑻ 安全承诺书。
⑼ 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2. 投标书要求
⑴ 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⑵ 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
⑶ 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九、评标办法
依据承包经营者(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承包者经营方案、从业经验、经营实力、校方考察、答辩,由学校组织评委现场综合打分。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
分值设定为100分(评分标准附后),分值最高者中标。
承包单位中标后7日内必须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按照投标单位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经营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改造装修工程的工期最多为3个月,完工后学校组织验收。
十、承包合同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