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对象:
在我校报名资格或职称考试的人员一共四类:
1、2007年(不含2007年)以前入学的护理专业毕业生(仅限政策放宽人员),2007级-2011级护理专业护士资格考试未通过且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12级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3、2011年(不含2011年)以前入学的,且首次报名考试的我校药学专业毕业生;
4、注册在我校医务室参加中、初级考试的有关教职工。
二、现场确认地点:
宿迁卫校23号楼202室(现场确认对象3、4类)和203室(现场确认对象1、2类)
三、现场确认时间:
四、现场确认材料:
自己网上报名(http://www.21wecan.com);
1、打印《申报表》一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复印件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报送省里查验,复印件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4、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报送省里查验,除医院公章和个人签字外,人社部门或卫计委鉴定、盖章;复印件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5、2007级-2011级护理专业护士资格考试未通过且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个人档案;
6、2寸近期同版蓝底彩照2张;
7、2012级护理应届毕业生按照学校
五、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支付,否则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
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16年4月26日-5月22日期间
⑵ 护士执业资格:2016年4月21日-5月29日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
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2016年5月14、15、21、22日。
⑵ 护士执业资格:2016年5月28-29日(人机对话)。
市卫生计生委的通知:宿迁卫校2011年之前入学的药学毕业生,补考人员拿成绩单可以在各报名点报名,首次报考人员需回卫校报名。2007年之前入学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需回卫校报名确认。2011年之后(包括2011年)入学的药学,2007年之后(包括2007年)入学的护理专业可在所属报名点报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