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卫校学生街门面公开租赁方案

来源:宿迁卫校发布时间:2013-11-28浏览次数:2795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服务师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宿迁卫校学生街部分门面进行公开招租。

1.经营面积:学生街西街9间门面(8-16号),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2.经营范围:复印、打字、理发、洗衣店、报刊杂志、生日蛋糕、修配钥匙、修衣鞋、维修手机及配件等。其它新设经营项目须听取学校意见。经营范围不得与食堂及便利店重复,禁止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烧烤及油炸类小吃。

4.经营期限:3年。

5.现场勘察和答疑:投标人可以现场勘查,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询学校后勤处,电话号码84826816

二、招标条件与经营要求

1.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心,年龄25-55周岁,身体健康,热衷服务和关爱师生员工,讲诚信、守纪律、懂业务、会管理,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需要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是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承包期间必须守法经营,服从城管、公安、卫生、文化等行政部门的管理,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等有关证照齐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安全问题(包括消防)及经营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费)。

3.承包人在承包期间要服从学校管理,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①销售的所有商品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标有“QS”标志;②所售商品或服务(维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③不得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④不得在指定的经营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⑤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做有损师生人格之事;⑥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做好门前三包。

    4.爱护学校提供的用房及其设施,如须进行装修、装璜,需经学校同意,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并不得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合同到期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该房屋装修、装璜的全部产权属学校所有。

5.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①经营范围超出学校规定的;②没有在约定期限内交清承包金的;③销售商品或服务(维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④严重不服从学校管理的;⑤进行非法活动的;⑥擅自将门面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的。合同终止时间自承包人上述行为发生起始时算起。

6.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校方上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承包人在合作过程中无违反校方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后校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人。承包人违反学校有个规定或不服从学校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为止。履约保证金扣完后,承包人应重新向校方上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

7.承包期间如被教育、卫生、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等部门检查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受到口头批评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受到书面批评每次扣1000元。

8. 在合同期满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承包方应无条件停止经营,3天内退出租赁房屋,承包人自行处理自己的商品及货架设备等。没有及时退出房屋的,每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

三、投标内容

1.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交经营承诺的书面保证、经营内容及方式。

3.报价要求:现场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报价为3年承租总价。

4.投标人要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投标文件应附有投标人从业经历及经营状况说明(所有材料A4纸打印)。投标文件要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废标处理

⑴明确说明对招标文件内容不作响应的;

⑵报价单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4)无明确服务方案的。

五、招标、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1128起至20131251700分止;报名地点为宿迁卫校208房间。

2.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现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126上午9时止。

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宿迁卫校小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3126上午930分。

6.开标地点:宿迁卫校行政楼小会议室。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六、开标和中标原则

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公开开标,现场报价,报价不得低于10万元/每年,最高价中标。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于中标次日到宿迁卫校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一次性交清承包金(按每年收取)后签订合同,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投标保证金只退一半。

八、本校职工不参与本次投标。

 

 

 

 

                             太阳成集团官网

                                2013年11月27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服务方案

附件三:太阳成集团官网学生街门面协议书

 

 

 

附件一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宿迁卫校学生街门面公开租赁

竞标

总价

¥:                                    三年         

人民币(大写):

                        拾元整

备 注

 

 

 

 

 

 

 

 

 

 

 

 

 

 

 

                      竞标代表签字:          

 

 

 

 

 

附件二

服务方案

 

(一)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设想及策划(格式自拟);

(二)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架构、运作机制、信息反馈渠道、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运作流程(格式自拟);

(三)日常管理方案,安全防范、卫生、安全管理、等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格式自拟);

(四)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方案、自查、奖惩机制等(格式自拟)。

     (五)服务承诺: 

 

 

 

 

 

 附件三 

太阳成集团官网学生街门面协议书

 

甲方:太阳成集团官网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服务广大师生的原则下,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位于学生街房屋9间门面(8-16号),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通过公开招标租赁给给乙方使用,甲方只提供房屋的现有条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经营范围包括:复印、打字、理发、洗衣店、报刊杂志、生日蛋糕、修配钥匙、修衣鞋、维修手机。其它新设经营项目须听取学校意见。经营范围不得与食堂及便利店重复,禁止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烧烤及油炸类小吃。

3、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含消防设施、照明及供配电设备等,经营后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乙方经营中在卫生、商品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权利。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从业经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对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维修)的安全承担独立的社会责任,保证质量,满足在校广大师生的的需求。

2、在经营期间乙方自担风险,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增添或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项目,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和经营不相符的其它经营活动。

4、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商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如因所售商品或服务(维修)质量引发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所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维修)价格总体上不高于同期校外市场价格,随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物价、质检、工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并遵守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7、负责经营场所同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在租赁期间因疏于管理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8、在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诚信经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持店堂内的整洁卫生。不得发生与师生争吵、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得在指定的经营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运动会期间除外,但须服从安排),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

9、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并服从学校及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

10、乙方在经营期间涉及到雇佣用工的,乙方要遵守甲方及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用工规定。

11乙方爱护学校提供的用房及其设施,如须进行装修、装璜,需经学校同意,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并不得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合同到期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该房屋装修、装璜的全部产权属学校所有。

1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承包期间如被教育、卫生、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等部门检查不合格或提出批评的,受到口头批评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受到书面批评每次扣1000元。乙方违反学校有个规定或不服从学校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为止。履约保证金扣完后,乙方应重新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结束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所租房屋交给甲方,否则,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直至扣完为止。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够严格履行应尽的权利和义务将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独终止协议,如遇重大事件或不可抗力确需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3、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水电费等)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4、因上级对校园内规划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限

201411起至20161231止,合作期  叁 年。

五、租赁费用

1、三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分年度缴纳。租金于每年的110前缴至甲方的财务室。租金缴纳后合同生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在和乙方签订本协议前乙方需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合同结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3、水、电费用按使用实际数计量,学校按相关标准收取。

六、 协议生效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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